看完這本『謝清志的生命振動』,深深不能自己,請大家也注意一下這個仍在發生中的事件。
對於高鐵,我的感覺就是這個被KMT唱衰成廢鐵的運輸系統,實在是了不起的成就,讓我可以在台北的IS美女家吃完晚飯,十點多離開,然後很不孝地要求老爸車站接送,在十一點多午夜以前回到台中老家。對於『高鐵南科弊案』,也一直只耳聞名詞,對於報紙上瑣碎的片段,從也沒想過要努力拼湊以求理解。(說到這個不得不離題,為啥我們的媒體不學學人家BBC做個簡單的Q&A或者Timeline來讓初次接觸此議題的人有個簡潔的認知?)可是在看完本書之後,我突然覺得這很可能是關係到自己很深的事。
在你更深的瞭解之前,我就簡單的陳述其事件如下:『因為高鐵通過,相鄰的台南科學園區會因此而受高速運動的列車所引起的振動波及,這對於需要廠房穩定的科技產業是無法接受的。謝清志博士臨危授命,以創意工程標的方式解決世界上仍無前例的工程難題,卻因選擇成本較高(雖然事後證實效果卓越)的工法,被嗜血媒體以及有心政客誣陷為圖利廠商的弊案(非貪污,因查無收賄事實),受調查期間更被羈押兩個月。因查無犯罪事實,本案一審宣判結果被告無罪。高鐵南科減振工程,是冤案不是弊案。』
首先我在想的是,檢察官的角色應該是怎樣的?到底他應該是完完全全地先認定被告有罪,無論如何都要先羈押,無論如何都要想像犯罪劇情以起訴被告,還是應該先努力收集所有證據,不帶偏見地聽取被告的意見陳述,再決定是否起訴?不知怎地,我想起『孤星淚』(或音樂劇悲慘世界)裡『盡忠職守』一再與主角為難的警探。在沒有太多證據之下,台灣的法律就可以羈押嫌疑犯,對待很可能是清白的人如同對待真的犯錯的人。我們是不是給予司法機關太多權力?我們的司法體系裡,對於『無罪推定』到底執行,相信到什麼程度?我們的司法人員,有興趣的是貨真價實的證據,還是戲劇性的情節以及成名的機會?現在證實被告是無罪的,媒體有大加報導,更正先前給予大眾『學者貪污』的錯誤印象嗎?被告的名譽,是否真的得以清白?法律不是我的專長,我也沒有看過太多案例,但是對照前總統如今完全公開,搞得大家暈頭轉向的偵察過程,我真是對此體系無甚信心。(台灣現在是一個有兩千多萬陪審團的大法院嗎?如果是,我們有看到充分的證據以資判斷嗎?)
再者,我想到的是自己認識的很多前輩,跟謝博士的生命歷程的相似處。他們很多是莫名其妙上了黑名單,出國留學後數十年回不了台灣,可是卻都選擇在遠方,努力地想為家鄉做出貢獻。謝博士早年除了很有GUTS地與威權體制衝撞,試圖闖關回國,解禁後,更是抛妻棄子(引用他本人說法),獨身自美回台貢獻所學,除世界級的南科工程,台灣三顆人造衛星也在他的領導下成功發射。如果這樣的人才不是得到鼓勵,而是被無情打壓,我們的國家何來前進的動力?在外求學的學子,會不會因此而對於回台貢獻這樣的初衷,有了不同的想法?歷史一向不曾走遠,對於正在發生的事,我們更沒有自外於是的幸運與權利。
講到這些跟司法,人權,相關的議題,加上得知台灣文學作家葉石濤先生不久前過世的消息,似乎更提醒若是再不加以運用,很多可以理解這個世界的管道實易無聲消逝:
http://blog.roodo.com/chensumi/archives/7834151.html
08年這個多事之秋也將結束,最近很多事件,連同謝博士的遭遇,都是很好的題材去瞭解,去思考我們的問題與困境。願大夥相互砥礪,珍惜台灣得來不易的成果。
同場加映關心白色恐怖的少年仔所拍攝的綠島行短片,台灣的年輕人還是有希望滴:
http://penof.blip.tv/#1569239
Friday, December 26, 2008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4 comments:
自己回覆自己
以下網址的文章,
對於此案也有深入的見解,
值得一讀:
http://ideaszoo.com/?p=52
檢察官和調查人員是破案的角色
受到的教育就是想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法然後尋找證據
所以雖然這幾年就偵查權限有大幅度的修法
實務上恐怕一時很難完全依修法內容操作
我已經完全不在司法界以前唸書也是有一搭沒一搭的
可是光我唸書到現在這十年
司法真的是有進步(縱使是牛步)
那個進步是指只要心念夠大
還是有正義存在(縱使付出很大的代價)
我自己遇過的案子
歷經地院高院再發回地院
其中經歷苦難但終得善果
就拿英國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讓律師靠近
把律師椅子隔很遠(還把椅子釘死)的例子來說
就有律師直接說那我跪在當事人身邊聽好了(當然萬萬不可,錄影帶錄下來想要人不認為是非法詢問都有困難)
國外也是這樣一步一步流著血的改革和進步
別的國家難道就不會有黑暗面嗎
這是生而為人都會遇到的困境吧
台灣也許沒有很好
可是也在進步當中
而且台灣人善良
就算辛苦也會走出一條光明路
說台灣多不好最後選擇為別的國家服務的做法我覺得很奇怪
雖然難過卻也無法說什麼
只能做好自己能做的
就像我現在做了司法的逃兵然後來批評司法我自己都會汗顏
坦白說
雖然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可是我真的想做些什麼
只怕沒那個勇氣和能力
回不去了
回嬋兒:
請問你說的檢察官偵察權限有大幅修正
是如何修正?
如果是把起訴的門檻放鬆,
那有沒有可能造成冤獄?
要是你讀了這本書
你就會發現此案證據之薄弱,
我不能評斷台灣檢察官的素質如何
但是本案高峰祈在沒有充分證據下大張旗鼓搜索,與媒體為伍,感覺上是在強暴一個人的人格...
更不要說是浪費國家資源....
台灣的司法並不是建立在人權基礎上
(連看守所的環境都很糟)
謝清志為國家認真做事
卻落得官司纏身,人格謀殺的下場
的確為學界帶來不良的影響
就算已經回國服務的也不敢貿然接國科會工程評審,怕惹禍上身
不是說其他國家好就不願意回台灣貢獻
只是心有戚戚焉罷了
我只能說哥哥如果不回來台灣那是哥哥選擇
爸爸媽媽那一趟從美國回來不是沒有心理準備
可是心還是有往下沈的感覺
(媽媽說有兒童保護法那為何沒有老人保護法)
如果沒有同舟共濟的心理準備
又何須讓一直在台灣的我們有情何以堪之感
世界上到處都有黑暗的事情
當然不能用這句話讓世上所有黑暗事都正當化
我只是認為好好的法官助理不繼續做
跑去當工作比較沒保障律師的大學同學
比我有資格去說司法的現實膚淺和奮戰
我只希望自己有一天能說什麼
因為我身處其間搏鬥當中
大家都長大了
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承受人生的代價
我當然會有自己單純的私心
但在內心最深處
我永遠祝福哥哥
和謝謝在哥哥身邊照顧他的您
新年如意
晚安
Post a Comment